Tony的自然人文旅记(0573)

[历史回想].1920年代“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回顾

Tony的自然人文旅记  

图:1919年,台湾总督府完工,象征日本在台统治进入稳固阶段

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是台湾人民大规模武装抗日的最后一击,此后,武装抗日运动趋于沉寂。 继之而起的是1920年代蓬勃兴起的非武装抗日社会运动。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奥匈、苏俄、鄂图曼土耳其等帝国纷纷瓦解,许多新兴的民族国家获得独立。 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的口号,这股思潮席卷全世界。

1919年3月1日,日本统治下的朝鲜爆发了人民追求独立的“万岁事件”(又称“三一事件”), 在日本军警镇压下,造成数千人死亡。同年,5月4日,中国代表因在“巴黎和会”中签署有损中国主权 的屈辱条约,消息传出,愤怒的中国青年发起“五四运动”。战后的日本社会,亦掀起一股追求自由民主的风潮, 进入“大正民主时期”。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及知识菁英,受到这些事件及思潮 的刺激,也开始关切台湾处于日本殖民地的命运。

图:蔡惠如

1920年1月,在蔡惠如的奔走下,东京的台湾社团扩大组织,成立“台湾新民会”,由林献堂出任 会长,蔡惠如担任副会长。东京地区的台湾留学生菁英纷纷加入这一社团。

“台湾新民会”成立后,立即决定了三项行动方针:
一.为增进台湾人的幸福,推行台湾统治的改革运动。
二.为广泛宣传新民会的主张,并启发岛民及争取同志,发 行机关杂志注1
三.与中国同志取得连系。

其中的第一项,即是后来推动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

在当时在“民族自决”的风潮下,台湾的知识菁英,为何却选择议会路线,而不是像朝鲜人民追求独立的革命路线呢?

这是因为台湾与朝鲜的现实条件差异所致。当时朝鲜刚被日本并吞(1910年)不久, 仍处于强烈的反抗阶段,朝鲜人民不惜流血武力反抗,而台湾已被日本统治四分之一世纪, 初期的武力反抗都遭到镇压,日本殖民统治已稳固。此外,朝鲜半岛 与中国大陆土地相连,朝鲜人民武装抗日失利时,可逃往中国躲避, 而台湾孤悬海上,退无可退,武力反抗的形势与条件相对不利。

图:林献堂

日本统治台湾的前期,台湾知识份子多怀有浓厚的祖国意识,出身台中雾峰望族的林献堂即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1907年, 林献堂在日本奈良的旅馆,与中国保皇党领袖之一的梁启超不期而遇,两人虽然语言不通, 以笔交谈,却相谈甚欢。后来,梁启超受林献堂之邀,于1911年来台访问。

梁启超的政治立场属于“守保的改良主义”,主张“君主立宪”,进行渐进式的改革, 反对当时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路线。他认为若推翻中国数千年的帝制,则中国的情势会演变成 1789年大革命之后的法国,将历经长期动乱之后才能恢复平静。因此,他主张采渐近式的 政治改革。

关于如何争取台湾人自由的问题。梁启超向林献堂告诫说:“中国在今后三十年, 断无能力帮助台湾人争取自由。故台湾同胞切勿轻举妄动,而作无谓的牺牲。 最好仿效爱尔兰人对付英国人之手段, 厚结日本中央政界之显要,以牵制台湾总督府之政治,使其不敢过份压迫台湾人。” 他建议采取渐进改革的方式,以期最终取得台湾自治的地位。

林献堂吸收了梁启超改良主义的精神,成为从事政治社会运动的指导原则, 即尽量不挑战日本殖民当局的禁忌,而采取柔性温和的改革路线,以争取台湾人民的权益。

衡诸当时台湾的政治现状,这种保守的路线,或许是不得不然的选择, 而且也符合林献堂出身于大地主资产阶级的背景。基本上,台湾的地主 及资产阶级,虽然不满日本人的民族压迫,但其本身拥有较佳的经济及社会地位, 因此自然较倾向于走渐进改革路线,而排斥激进的革命路线。

1918年起,林献堂领导“六三法撤废运动”, 要求日本政府废除充满殖民主义的《六三法》,而成为当时从事民族运动领导人。

图:林呈禄

“新民会”成立后,核心人物之一的林呈禄认为《六三法》虽然是恶法,但它的存在, 等于是日本政府间接承认台湾的特殊性,倘若废除《六三法》,使台湾与日本内地 实施相同的法律,反而否定了台湾的特殊性,终将导致台湾人丧失民族性,完全被同化 成日本人。

因此林呈禄主张,台湾人反抗的重点不在于撤废《六三法》,而是必须设立“台湾议会”,使 之制定适用于台湾民情的法律。这一主张隐含“台湾自治”的精神,获得东京台湾留学生的支持。这种 议会路线,也与林献堂的理念契合。于是“新民会”以“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 取代“六三法撤废运动”,成为民族运动的努力方向。

1921年1月30日,由林献堂等178人连署,其中以东京台湾留学生为主体,第一次向日本帝国议会正式提出 “台湾议会设置请愿书”,遭到“不采择”(不采纳)的结果。

虽然请愿没有成功,但消息传回台湾,却鼓舞了台湾的知识份子。而当时台湾总督为文人出身的田健治郎,主张 “内地延长主义”,强调“同化主义”,希望逐步消弭台、日之间的差别待遇。

为了缓和台湾人的情绪,台 湾总督府在1921年6月份公布《台湾总督府评议会官制》,设置评议员25名,遴聘总督府高级官员7名、 日本人9名、台湾人9名担任,以做为台湾总督施政的资询机构。当时任命辜显荣、林熊征等士绅出任评议员 ,而总督府亦遴选林献堂为评议员,加以笼络。

图:台湾议会设置请愿活动在东京受到台湾留学生的欢迎

“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并没有因此而缓和。1921年10月17日,在蒋渭水等人奔走下, “台湾文化协会”成立,以林献堂为会长,成为台湾岛内第一个结合台湾知识菁英的社会团体, 更积极地在岛内推动议会设置请愿活动。1922年2月,台湾请愿代表再次出现东京街头,展开第二次 游行请愿。

总督府对于林献堂积极推动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感到不满,在第二次请愿运动之后,随即展开施压, 由台湾总督亲自出面召见林献堂等请愿干部,提出严重警告:“日本政府绝不容许设置台湾议会”, 同时透过台湾银行催讨林献堂向台银的贷款。

当时因经济不景气,谷价大跌,雾峰林家租收大减,又遭银行催讨贷款,林献堂倍感压力沉重,于是 声明退出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并且主张“台湾文化协会”以从事文化启蒙为主,勿涉入政治活动, 以免引起总督府的干涉与镇压。

林献堂退出请愿运动,引起台湾知识份子及东京台湾留学生的不满,在《台湾青年》撰文批评, 林献堂的声望一时受挫。

图:蒋渭水

林献堂退出后,并没有使议会请愿运动遭到挫折。蒋渭水等人更觉得需设立一专责机构, 来长期推动台湾议会设置运动, 于是与石焕长、蔡培火等人筹组“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以做为推动请愿运动的常设机构。

就在筹备完成,即将成立之际,总督府却依《治安警察法》,以危害社会公安为名,下令禁止成立这一社团。

1923年2月,请愿代表蒋渭水、蔡培火、陈逢源抵达东京,展开第三次请愿宣传活动,当时在千叶县学习飞行的台湾 第一位飞行员谢文达驾驶飞机从东京上空投下请愿宣传单,引起了日本媒体的注意,“岛民大举上京,要求台湾自治 并开设台湾议会”的斗大标题出现于报纸。

蒋渭水等人与东京的林呈禄、郑崧筠、蔡惠如会合讨论后,决定将在台 湾被禁止成立的“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改向东京早稻田警署申请,结果获准在东京成立。

蒋渭水等人返台后,利用文化协会演讲活动,积极招揽听众加入“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 总督府展开反制,鼓动亲日的士绅于1923年11月组织成立“公益会”, 以辜显荣为会长,林熊征为副会长,由“公益会”出面反对“台湾文化协会”及台 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但收效不大。

台湾总督府对于蒋渭水等人规避本岛法令,改在东京申请成立“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更感到愤懑,为压制“台 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终于在1923年12月16日采取行动,以违反《治安警察法》为名,展开全岛大逮捕,当天 被收押41人,包括蒋渭水、王敏川、蔡式谷、石焕长、林幼春、蔡惠如、赖和、、蔡培火、陈逢源等主要请愿运 动干部;林呈禄、郑松崧人在东京,未遭逮捕,但亦遭到起诉。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社会气氛紧张,一时人心惶惶。 这一事件,史称“治警事件”。

图:治警事件受刑人出狱合影纪念

1924年8月18,一审判决,审理法官堀田真猿基于良知,将全部被告都判决无罪。 他在判决书中写道:

“我相信被告所说的话,是三百万台湾岛民向日本帝国所要说的。在尊重彼等人格, 并为日台人之间的融合起见, 非故意无视台湾的施政方针,盖以法规为根据而公平审理者也。”

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最后判决结果,蒋渭水等13人被判有罪。蒋渭水判四个月徒到刑, 蔡惠如、林呈禄、石焕长、 林幼春、陈逢源各有期徒刑三个月,其余6人判罚金一百圆。

“治警事件”是1920年代台湾政治社会运动重要的里程碑之一。这次件事,不但没有打击 台湾人的士气,反而激起同仇 敌慨的心理。六名请愿干部入狱时,名众夹道欢送,出狱时则大燃鞭炮相迎。

“治警事件”使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主要干部都涉案,这时原本已退出活动的林献堂 再次挺身而出,继续领导请愿活动 。1925年1月30日,林献堂、杨肇嘉、邱德金、叶荣钟等4人为请愿委员在东京提出第四次请愿。 同年7月,又提出第 五次请愿。总督府则动员“公益会”由辜显荣于6月份举行“有力者大会”(全岛有志者大会), 发表宣言,反对台湾议 会设置请愿运动,认为这只是一小部份不满台湾现状的人的妄为空想。林献堂等人则出面在 台北、台中、台南另外举行“全岛无力者大会”展开回击。

从1925年起,第六至八次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仍然每年举办连署, 向日本帝国议会提出请愿书,虽然都遭到拒 绝的命运,但签署人数持续成长,在1926至1927年间,达到最高峰。此后, 因台湾知识菁英对于政治社会运动路线出 现分歧,导致“台湾文化协会”的分裂,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就由盛而衰了。

1928年4月,第九次请愿时,台湾的议会请愿代表遭受东京地区左派台湾学生的抵制及阻挠, 左派知识菁英对于认为请愿运动是“哀愿叩头式的请愿方式”、 “无异是承认并加强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绝不可能达成解放台湾的目的”。

1920年代末期至1930年,台湾的政治社会运动已明显地趋向两极,一 是激进的左派,由台湾共产党影响下,主张激进革命路线;另一是保守的右派,由林献堂领导下,主张温和的议 会改革路线。彼此势同水火,相互攻讦。属于中间派的蒋渭水批评激进左派是“小儿病”(轻率 躁进),保 守的右派得了“衰老症”(退缩妥协),呼吁彼此合作,喊出了1920年代台湾政治运动中最著名的一句经 典口号:“同胞须团结,团结真有力。”

台湾左派知识菁英的激进路线,正逢日本兴起的极右派军国主义,因而遭到无情的镇压。1929年2月, “台湾农民组合” 遭到“二一二大检举”,组织几乎瓦解。1931年2月18日,“台湾 民众党”通过新的党纲时,日警随即展开逮捕行动,遭到勒令解散的命运;6月,“台湾共产党”遭到日警破获, 领导干部或入狱或逃亡,左倾“新文协”亦名存实亡。

最后只剩下1930年7月成立的“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在林献堂领导下, 仍持续进行温和的议会设置请愿活动。然而在“九一八事变”(1931年)之后,日本军国主义气焰日炽,政治气氛趋于严厉。 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已事不可为,1934年2月6日第十五次请愿结束之后,同年9月,林献堂发表《请愿运动停止声明书》, 持续14年的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至此正式划下了句点。

日期:2008.04.21【推荐本文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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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后来创刊《台湾青年月刊》,成为《台湾民报》的前身, 详见第0551篇旅记-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人唯一的言论机关-《台湾民报》


东京台湾留学生欢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团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