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0416)日據時代台灣行政區域的演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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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旅行是一種空間的移動,例如從台北到宜蘭旅行。台北、宜蘭分屬於不同的縣市 行政區域。我這幾年在北台灣旅行,往往無意間會接觸到一些舊的行政區域名稱,例如我在宜蘭 旅遊時,發現台北、宜蘭曾經都屬於「台北州」,都可算是「台北」地區。我探訪桃園神社時, 發現它原來是當年「新竹州」的神社,當時桃園、新竹、苗栗都同屬於「新竹」地區。 我在蒐尋景點資料時,更常會看到一些舊行政區域名稱,例如「基隆廳」、「宜蘭郡」、「七星郡」郡等, 既讓人好奇,也推翻了既有的縣市刻板印象,原來所謂的「台北」、「基隆」、「宜蘭」、「桃園」、「新竹」 等現行的行政區域,就長時間的歷史來看,都是一個變動的概念。因為好奇,所以想了解一下台灣過去行政區域 的演變情形,於是蒐集資料,先整理出日據時期台灣行政區域演變的情形,並繪製成地圖,寫篇簡介文。文中所呈 的行政區域圖僅為示意圖,並非經緯精確的地圖,敬請讀者諒察。
◎第一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28年6月(1895年) 光緒21年(1895年),也就是日本明治28年,這一年,清廷因甲午戰爭戰敗,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 割讓台灣。同年5月29日,日軍從三貂角的鹽寮登陸;6月17日,日軍進入台北城,舉行始政儀式,正式展開對 台灣的統治。 初期,日本人對台灣的行政區域劃分,沿襲清朝末年「三府一直隸州」 的基礎(註1),改府為縣,劃分為「三縣一廳」,分別為:台 北縣、台灣縣、台南縣及澎湖島廳。縣以下則設支廳。以台北縣為例,其下設有:基隆支廳 、宜蘭支廳、淡水支廳、新竹支廳。 日本雖然正式佔領台灣,但時局並未平靜,台灣各地紛組義軍蜂起反抗。因此,台灣總督府無法如既定的行政區域劃分 進行治理,僅兩個月之後,同年的八月份,便進行第二次的行政區域調整。 ◎第二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28年8月(1895年) 第二次的行政區域調整,主要是針對台灣中、南部,因當時仍處於戰爭狀態,無法順利推動政務,因此除了保留台北縣 及澎湖島廳之外,將「台灣縣」更名為「台灣民政支部」,「台南縣」更名為「台南民政支部」,採取軍管,以軍事行動 及掃蕩反抗勢力為主要政務。於是行政區域變成「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的格局。 日軍逐漸向南推進,10月22日進入台南城,台灣民主國瓦解。11月底,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宣佈 「全島完全平定」。 ◎第三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29年(1896年) 在軍事鎮壓告一段落後,總督府於明治29年3月撤銷「台灣民政支部」、「台南民政支部」, 恢復原有的「三縣一廳」,並將「台灣縣」改名為「台中縣」,台北縣、台南縣及澎湖島廳仍舊。 雖然恢復「三縣一廳」,然而台灣各地反抗事件仍層出不窮。明治29年6月接任第二任總督的桂太郎認為 「三縣一廳」的格局,統治不易,主張縮小縣區。但桂太郎任職僅四個月便下台,改制案胎死腹中。
◎第四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30年(1897年) 次年5月,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上任,承襲桂太郎的規劃,將「三縣一廳」重新劃分為 「六縣三廳」,除原有台北、台中、台南三縣,澎湖一廳外,增設新竹縣、嘉義縣、鳳山縣及 宜蘭廳、台東廳。 縣以下不設支廳,改設「辦務署」,以台北縣為例,共設了13個辦務署,分別是: 基隆、金包里(金山)、滬尾(淡水)、 水返腳(汐止)、頂雙溪(雙溪)、台北、 士林、景尾(景美)、新庄(新莊)、 樹林口(林口)、三角湧(三峽)、 桃仔園(桃園)、中壢辦務署。 日本統治台灣還不到兩年,行政區域卻頻繁調整,顯示初期統治的不穩定。 由於反抗事件頻繁,日本軍警忙疲於奔波鎮壓,軍事開銷頗大,造成總督府財政負荷及 赤字,引起日本國內輿論抨擊;甚至有輿論認為,佔領台灣毫無利益可言,主張將台灣 賣給英法。這種「棄台論」,與康熙22年清朝初領台時的「棄台論」頗為相似。 ◎第五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31年(1898年) 明治31年6月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上任,又實施行政區域調整,將「六縣三廳」 併回「三縣三廳」,撤銷去年新設的新竹、嘉義、鳳山三縣。原因是財政困難, 不得不精減組織。直到明治34年(1901年)5月,才增設恆春廳,變為「三縣四廳」。 台灣總督府的前三任總督,任期都不長,樺山紀資一年一個月,桂太郎四個月,乃木 希典一年六個月,第四任的兒玉源太郎則任期長達八年。兒玉源太郎雖然為台灣總督, 但身兼其它軍職,所以經常不在台灣,而將實際行政事權交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負責。 在後藤新平積極對反抗軍招降,並大力整治,總督府的財務由虧轉盈,日本在台的統治 才逐漸進入穩定時期。
第六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34年(1901年)◎ 明治34年11月,在後藤新平主導下,台灣的行政區域做了一次大幅的翻修,廢縣設廳,將原 有的「三縣四廳」重新劃分為「二十廳」,地方制度由三級制(總督府-縣-廳)改為二級制 (總督府-廳),提高總督府中央集權的程度。 台灣全島共設二十廳,分別為: 宜蘭、基隆、深坑、台北、桃仔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嘉義、 鹽水港(鹽水)、台南、鳳山、蕃薯寮(旗山)、 阿猴廳(屏東)、恆春廳、台東廳、花蓮港廳。 第六次行政區域變革,維持8年,較為穩定。較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殖民政府 從明治31年開始全島土地丈量,於明治37年(1904年)完成,共調製了四百六十六張 地圖,稱為《台灣堡圖》(註2),就是在「二十廳」 時期完成的,因此台灣堡圖中的地圖的便是以二十廳為架構。
「二十廳」時期,廳以下設「支廳」,以大台北地區為例:
第七次行政區域變革:明治42年(1909年)◎ 明治39年(1906年)4月,第五任台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上任後,即計劃改革地方政制;明治42年, 將原有二十廳併合為十二廳,分別為:宜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南投、嘉義、台南、阿猴、台東、 花蓮港、澎湖。「十二廳」時期,共維持了11年,直到大正9年(1920年)時才又進行一次大規模的變革。 「十二廳」時期,台北地區原本的基隆廳、台北廳、深坑廳合併為台北廳,下轄13個支廳,分別是: 士林、錫口、水返腳、基隆、瑞芳、頂雙溪、枋橋、新庄、深坑、新店、滬尾、小基隆、金包里支廳。 這個時期的「台北廳」來說,幾乎涵蓋了現在的台北市及台北縣的大部份地區。由此可見,一百年前,台北縣市本是一家。 近年來,每逢選舉時,總有人主張台北縣市合併,政治人物或贊成,或反對,各有利害考量。不過就歷史而言, 可以發現從1909年日據時代第七次行政區域變革起,一直到1945年日本結束在台統治,台北市、台北縣都是合在一起的。 這個時期,值得一提的是,佐久間左馬太的理蕃政策。在「二十廳」時期完成的《台灣堡圖》,大約只測量了全台 約62%的土地。原住民居住的山區,因尚未歸化,所以無法實施土地測量。佐久間總督的任期長達9年,是任期最長的 台灣總督,擔任總督期間,主張採取鐵腕政策對付原住民。其任內實施了「五年理蕃計畫」,以武力征討原住民。當時 最大的軍事行動是對「太魯閣蕃」的戰役,佐久間總督親自率軍,動員兩萬兵力,經過激烈戰鬥,才使太魯閣族歸順。 經過五年的征討,台灣的原住民不敵日軍優勢的武力,紛紛投降,總督府的統治力量才正式進入台灣的山地部落。
◎第八次行政區域變革:大正9年(1920年) 大正8年(1920年),日本統治台灣25年之後,終於第一次派出文人出身的田健次郎出任第八任台灣總督。次年, 田健次郎進行政區域改革,廢廳設州,將「十二廳」改為「五州二廳」。 「五州三廳」分別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及台東廳、花蓮港廳、澎湖廳。 特色是台灣西部平原設「州」,東部及離島設「廳」。州下設「郡、市」,郡、市以下設「街、庄」, 為「州-郡市-街庄」的 三級制行政區域。 以台北州為例,下轄台北市及七星、文山、海山、新莊、淡水、基隆、宜蘭、羅東、蘇澳等七個郡。 大正13年(1924年),基隆郡的基隆街,升格為基隆市;昭和15年(1940年)宜蘭郡的宜蘭街, 升格為宜蘭市。因此後期的台北州擁有3個州轄市(台北市、基隆市、宜蘭市)及上述7個郡。 台北州的州廳(辦公處)就是今天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與忠東東路一段交會口的監察院。 台北州所轄的7個郡,各郡下轄的街庄分別為:
七星郡:汐止街、士林街、北投庄、內湖庄、松山庄(註3) 大正9年的行政區域變革,還有一項重大的改變,即是配合新行政區域的劃分,也將一些舊地名更新, 是台灣歷史上一次著名的地名大變動,變動的地名舉例如下:
台北:錫口改為「松山」,艋舺改為「萬華」,枋橋改為「板橋」,金包里改為「金山」,
三角湧改為「三峽」,坪林尾改為「坪林」,水返腳改為「汐止」,瑪鋉改為「萬里」。
當時地名變更的原則,一是採取簡化,將三個字的地名改為兩個字,例如大里杙改為「大里」、二八水改為「二水」;一是採用與舊地名 日語發音相近的字來替代, 例如用「萬華」取代艋舺、「三峽」取代三角湧、「關西」取代咸菜硼。花蓮、台東的情況又不同,當時台灣東部人口稀少,日本鼓勵 內地人民移民前來,在花東建立日本移民村,因而將許多原住民相關的舊地名更改為具有濃厚日本風味的地名。 這次的行政區域變革可說是日據時代最後一次大規模的行政區域調整,之後,在大正15年增設澎湖廳,變為「五州三廳」, 其餘都未再變動。大正9年這次的行政區域調整,共維持了25年,一直到至昭和20年(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為止。
◎結語 回顧日據時代晚期的台灣行政區域,對照今日的情況,目前台灣「二十縣市」的行政區域,反而與日據時代前期的「二十廳」時期較 為相似。台灣現在的縣市區域,是於台灣光復後約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劃分完成的,之後歷經半個世紀,大致沒有再經過大幅的 更動(註4)。目前台灣縣市行政區域的規模是否恰當?這問題見仁見智, 學者及政治人物有主張縣市應當合併,以利於施政,但亦有持反對意見者。 客觀而言,行政區域的劃分應以聚落生活圈為考慮,同一聚落的生活圈自當歸於同一縣市較為合理。古時交通不便,生活圈的範圍 及規模多受限於自然環境,因此高山河流往往構成阻絕,成為聚落之間的邊界,也自然成為縣與縣的行政區域的分野。時至今日 ,現代化的交通建設已打破昔日的自然籓籬,使更多的聚落生活圈能緊密結合在一起,行政區域自然須與時調整,以跟得上社會 的變遷。 以我登山為例,一條橫越台北縣市的登山步道,步道的路況有時過了縣市界就變為不同,有時登山指標只設置至鞍部縣市分界為止。 這便是行政區域劃分造成的現象,不同縣市的建設局各司其職,不敢越界建設。一條步道,或一條公路的景觀,分屬不同縣市, 往往因彼此財政資源不等,便會出現不同的風貌。而開車走高速公路,車流順暢時,有時30分鐘便可跨越一個縣市, 縣市的區域範圍,在現代科技的影響下,版圖似乎相對變得縮小。以此而言,目前台灣行政區域的劃分,或許仍有改善及更新 之處。 以上是我在整理日據時代台灣行政區域演變資料時,所引發的一些感想,只是有感而發,順筆寫出,並非褒貶時政。而古代賢人君子 於遊山玩水之際,往往能夠留心考察各地山川形勢及風土民情,將所見所思,書之於書,以供執政當局參考,俾使有助益於國計民 生,則古人遊山玩水之意亦不僅在於山水而已。 旅記日期:2004.10.16 【推薦本文給朋友】
【相關標籤】 【後記】承蒙邱新安地政文教(紀念)基金會邱怡正先生提供一份台灣地政歷史文獻-《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所轄各州廳郡街庄「大字」一覽表》, 歡迎有興趣的讀者下載閱讀。---下載地政文獻
註1:清末「三府一直隸州」的組織如下:
註2:
《台灣堡圖》的繪製是以清代堡圖為準,故稱之為「台灣堡圖」。
它是世界唯一一套同時結合土地調查、地籍測量與地形測量而製成的
二萬分之一的地形圖,為日本人統治台灣,擬定建設提供了精確的
依據。
註4: 這期間,只有一些城市因人口增加,由鄉鎮升格為縣市,或由縣市升格為省轄市、直轄市;此外,就是 台灣省凍省(廢省),將「中央-省-縣市-鄉鎮」四級制,精減為「中央-縣市-鄉鎮」三級。縣市的 範圍大小則基本維持不變,只有微幅的變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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