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多爾袞書

史可法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南中(指南方)向接好音(剛 接獲你的來信)遂遣使問訊吳大將軍(吳 三桂),未敢遽通左右(左右,即指對方,書信中常用的敬詞; 不敢立即與你通信)。非委隆誼(高厚的情誼)於草 莽也(並非將您的盛情丟棄於草地),誠以「大夫無私交」, 《春秋》之義。今倥傯(ㄎㄨㄥˇ ㄗㄨㄥˇ;事情紛 繁迫促)之際,忽捧琬琰(ㄨㄢˇ |ㄢˇ; 琬圭及琰圭。泛指美玉;此指對方來信)之章, 真不啻(如同)從天而 降也(指不意突然來信)。 循讀再三,殷殷至意,若以逆賊(指李自成; 李自城攻破北京,造成明思宗自殺)尚稽( 遲也;尚待)天討(待得上天征討), 煩貴國憂,且感且愧;懼左右不察,謂南國(南 明政權)臣民,偷安江左,竟忘君父之怨,敬為貴國一詳陳之。

我大行(舊時皇帝或皇后初崩稱為 大行)皇帝(明思宗)敬天法祖, 勤政愛民,真堯舜之主也。以庸臣誤國,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 李自成攻破北京,帝自縊於煤山)待罪南樞(南都; 指南京),救援無及。師次(止)上, 凶問(凶訊)遂來。地坼天崩,山枯 海泣(指國家劇變,舉國悲哀)。嗟乎! 人孰無君,雖肆於巿朝,以為泄泄(|ˋ |ˋ; 指事君無義)者之戒,亦奚足謝先皇帝於地下哉!

爾時南中臣民,哀慟如喪考妣,無不拊膺(ㄈㄨˇ |ㄥ; 搥胸)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立刻翦除)凶讎。 而二三老臣,謂國破君亡,宗社為重,相與迎立今上(南明 福王朱由崧),以繫中外之心。今上非他,神宗之孫,光宗猶 子(姪子),而大行皇帝之兄也。名正言順, 天與(給予)人歸。五月朔日,駕臨南都, 萬姓夾道歡呼,聲聞數里。群臣勸進,今上悲不自勝,讓再讓三, 僅允監國(留守暫領國事)。 迨(等到)臣 民伏闕(泛指帝王居住的地方)屢請, 始以十五日正位南都。從前鳳集河清(為王者之瑞), 瑞應非一;即告廟之日(皇帝登基,告即位於宗廟), 紫雲如蓋(大傘),祝文升霄,萬目共瞻, 欣傳盛事。大江湧出柟梓(木名)數十萬章(株), 助修宮殿。豈非天意也哉?

越數日,遂命視師(閱兵)北 上,刻日西征。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貴國, 破走逆賊,為我先皇帝后發喪成禮,掃清宮殿,撫輯(安撫 和睦)群黎(百姓), 且罷薙髮(ㄊ|ˋ ㄈㄚˇ;剃掉頭髮)之令, 示不忘本朝。此等舉動,振古鑠今。凡為大明臣子,無不長跽(ㄐ|ˋ; 長跪;跪而聳身挺腰)北向,頂禮加額(拱手加額), 豈但如明諭所云「感恩圖報」已乎!謹於八月薄治筐篚(ㄈㄟˇ; 古代盛物用的圓形竹器方曰筐,圓曰篚),遣使犒師,兼 欲請命鴻裁( 大裁;裁度決定),連兵西討(西討李自成)。 是以王師既發,復次江淮

及辱明誨(明教), 引《春秋》大義,來相詰責(多 爾袞來信,責以有賊不討,而另立福王為帝),善哉乎推言之!然此乃為列 國君薨(死),世子(嫡 子)應立,有賊未討,不忍死其君者立說耳。若夫天下共主,身殉社稷, 青宮(指太子所居之處)皇子,慘變非常, 而猶拘牽「不即位」之文,坐昧「大一統」之義(大一統之義, 指國不可一日無君),中原鼎沸,倉猝出師,將何以維繫人心, 號召忠義?紫陽(指朱熹;嘗居紫陽 書屋)《綱目》(朱熹使門人做綱目, 綱仿通鑑,目仿左傳)踵事(因襲)《春秋》。 其間特書,如鼎,光武中興;山陽(曹 丕廢滿獻帝為山陽公)昭烈(劉備)踐 阼(ㄐ|ㄢˋ ㄗㄨㄛˋ;踐,履踏。阼,阼階、主階。 踐阼指即帝位)懷愍亡國,晉元(東晉元帝)嗣 基;徽欽蒙塵,宋高(ㄗㄨㄢˇ;繼承)統; 是皆於國讎未翦之日, 亟正位號。《綱目》未嘗斥為自立,率以正統與之。甚至如玄宗,太子即位靈武, 議者疵(責備)之,亦未嘗 不許以行權(變通常法), 幸其光復舊物也。

本朝傳世十六,正統相承,自治冠帶之族(戴冠束 帶的民族),繼絕存亡,仁恩遐被(遐;遠方; 指遠方都受到仁恩澤被)。貴國昔在先朝,夙膺(早 受)封號,載在盟府,寧不聞乎?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復著於《春秋》矣。 昔契丹,止歲輸以金繒;回紇,原不利其土地。況貴國篤念世好, 兵以義動,萬代瞻仰,在此一舉。若乃乘我蒙難,棄好崇讎(放棄和好,追求仇恨), 規(圖 謀)此幅員,為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終,為賊人所竊笑也。貴國豈其然乎?

往者,先帝軫念(痛念)潢池(積水 的池子;指李自成的農民叛亂),不忍盡戮, 剿撫互用,貽誤至今。今上天縱英明,刻刻以復讎為念。廟堂之上,和衷體國; 介冑(被甲和頭盔)之士,飲泣枕戈; 忠義民兵,願為國死。竊以為天亡逆闖,當不越於斯時矣。語曰:「 樹德務滋(多),除惡務盡。」 今逆賊未伏天誅,諜知捲土西秦,方圖報復。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 抑且貴國除惡未盡之憂。伏乞堅同仇之誼(共同 報仇的義),全始終之德,合師進討,問罪秦中,共梟逆賊 之頭(梟首;殺人取頭懸掛在木桿上示眾), 以洩敷天(普天)之憤。則貴國義聞, 炤耀千秋;本朝圖報,惟力是視。從此兩國誓通盟好,傳之無窮, 不亦休(美)乎!至於 牛耳之盟(古代諸侯會盟時, 盟主割牛耳取血,分與諸侯宣誓,以表守信),則本朝使臣,久已在道, 不日抵,奉盤盂從事矣(指定盟約)

北望陵廟,無涕可揮;身蹈大戮,罪應萬死。 所以不即從先帝者(追隨先帝而死), 實惟社稷之故。傳曰:「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處今日,鞠躬致命,克盡臣節, 所以報也。惟殿下(對諸候天的敬 稱)實昭鑒(明察)之!


史可法(1602-1645),明河南祥符(今河南開封)人,字憲之,號道鄰,崇禎時進士。授西安府推官,稍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崇禎十七年督師揚州,清兵至,史可法親守西門險要。城破,自刎不死,被執,不屈死。以袍笏葬於城外梅花嶺,人稱史閣部,謚忠靖。清乾隆時追謚忠正,著有《史忠正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