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篇第十八(節選)

荀子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世俗之為說者(著書立說者)曰:「 主道利周。」(君主治理國家的方法最好隱密不 使百姓知曉;周,指周密,此指隱密)

是不然(這種說法不對)。主者, 民之唱(唱,倡也;引導者)也; 上者,下之儀(表率)也。彼將聽唱而應, 視儀而動。唱默則民無應也,儀隱則下無動也。不應不動,則上下無以相有(互相扶時)也 。若是,則與無上同(百姓無法與君主想法相同)也,不祥莫大焉。

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公開 無隱瞞),則下治辨(治理妥善)矣; 上端誠,則下願愨(ㄑㄩㄝˋ; 忠厚)矣;上公正,則下易直(公平正直)矣。 治辨則易一(統一;一致), 願愨則易使,易直則易知。易一則彊(強), 易使則功,易知則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則下疑玄(百姓疑猜)矣; 上幽險(陰險), 則下漸詐矣;上偏曲(不公正), 則下比周(阿黨營私)矣。

疑玄則難一,漸詐則難使,比周則難知。難一則不彊,難使則不功,難知則不明,是亂之所由作也。 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公開)不利 周(隱密)。 故主道明則下安,主道幽則下危。故下安則貴上,下危則賤上。

故上易知,則下親上矣;上難知,則下畏上矣。下親上則上安,下畏上則上危。故主道莫惡乎難知, 莫危乎使下畏己。傳曰:「惡之者眾則危。」《書》曰:「克明明德。」《詩》曰:「明明在下。」 故先王明之,豈特玄之耳哉!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對身體的懲罰,如黥面、削足、宮刑、斬首), 而有象刑(象徵性的懲罰,給予恥辱,而不傷其身體)。 墨黥(用黑墨畫臉代春黥面); 慅嬰(擊上草編的帽帶替代削鼻之刑。慅,音ㄘㄠˇ,草。嬰,纓,帽帶); 共(宮,宮刑),艾畢(割去衣服的前袍或 衣服遮蔽膝蓋的部份,以替代宮刑。艾,芟,割也。畢,古代朝服遮蔽膝蓋的部份); 剕(ㄈㄟˋ,削足), 對屨(穿上麻鞋替代削足刑責。對屨,ㄐㄩˋ,麻鞋); 殺(斬首),赭衣而不純(穿上 紅色無領衣服來替代斬首之刑;不純,衣服不鑲邊,指無領衣服)。治古如是。」

是不然(這種說法不對)。以為治邪? 則人固莫觸罪,非獨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卻)輕 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根本;目的), 禁暴惡惡(禁止殘暴,反對作惡), 且懲其未也(防範以後再發生犯罪)。 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大概)非 生於治古,並起於亂今(當今亂世)也。

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報(一種回報)也, 以類相從者也(根據行為好壞,給予回報)。 一物失稱,亂之端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昔者武王有商,誅,斷其首,縣(懸)之 赤旆(紅色的旗子)。夫征暴誅悍, 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

刑稱罪(刑罰合乎罪行),則治; 不稱罪,則亂。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犯治(在治世裡犯罪)之 罪固重(必然刑責重),犯亂(在亂世裡犯罪)之罪 固輕也。《書》曰:「刑罰世輕世重。(刑罰隨時代不同而有輕有重)」 此之謂也。


荀卿(約西元前313至235年),名況,字卿,趙國郇邑人,戰國後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 人稱荀子。漢朝人避宣帝諱,又稱其為孫卿。荀子是繼孔子、孟子以後大儒,並把法家思想注入儒學。 《荀子》一書,對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影響深遠。荀子曾經遊歷燕齊楚秦,曾在齊下講學著書, 後離楚赴楚,任蘭陵令。後卒於蘭陵。著名的法家人物韓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

《荀子》一書,經西漢末年劉向校定,該書共三十二篇,除《大略》、《宥坐》、《子道》、 《法行》、《哀公》、《堯問》為弟子所述,其它各篇都是荀子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