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辨

劉大櫆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六經之亡,非亡之,亡之也。後之學者,見有焚書之令, 則曰詩書至一炬,而掃地無餘,此與耳食(輕 信傳言之辭曰耳食)何異?愚以為書之亡,在楚漢之興,沛公項羽相繼入關之時也。

夫小人之為不善,未必其一出而禍天下;惟坐視其壞而莫為之所,其終乃一壞而不可救。是故書之焚, 不在於李斯,而在於項籍;及其亡也,不由於始皇帝,而由於蕭何。 何則?博士淳于越進諫始皇,謂宜封子弟功臣為枝輔。下其議李斯李斯恐天下 學者道古以非今,於是禁天下私藏詩書百家之語,其法至偶語詩書者棄市,而吏見知不舉,則與之同罪。噫! 亦烈矣。然其所以若此者,將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故曰:「非博士官所職,悉詢守尉雜燒之。」然則 博士之所藏具在,未嘗燒也。迨項羽入關,殺降王子嬰,收其貨寶婦女,燒秦宮室, 火三月不滅,而後三代之法制,古先聖人之微言,乃始蕩為灰燼, 澌滅(消滅殆盡)無餘。 當項籍之未至於咸陽之未屠,李斯雖燒之而未盡也。吾故曰:「書之焚 ,非李斯之罪,實項籍之罪也。」

高祖既定天下,論群臣之功,以蕭何為第一。吾嘗觀楚漢相距數歲,高祖敗而遁, 逃亡軍失眾,而蕭何悉發關中老弱補其空乏;高祖項籍相守滎陽, 而蕭何轉漕關中,輸給軍糧不匱;高祖數亡山東,而蕭何常全關中以待之 ;此其於取天下之功,為不少矣。雖然,吾以為蕭何之功臣,而《六經》之罪人也 。何者?沛公咸陽,諸將皆爭取金帛財物,而蕭何獨先入收丞相御使律 令圖書,以故知天下之扼塞,及戶口之多少、強弱所在。然蕭何博士所藏之書 ,所以傳先王之道不絕於線者,獨不聞其愛而惜之,收而寶之。彼固以聖人之經,無關於得失存亡,所以取天 下之籌策也。故熟視之若無睹耳。

今夫富民遺其子孫以室廬,至其後之不肖,不因之塗塈(仰塗宇下, 曰塈),惟增其殘毀,以至轉而售之他人;彼鬻(買賣)而有 之者,又取其瓦甓以去,而遺其梁棟;風雨之所漂搖,蟲蟻之所剝蝕,其鄰里之居民,因竊取之以為薪;而向之室廬 ,乃始尺寸無復留者矣。彼不肖而殘毀之,誠無足怪;獨奈何鬻而有之,顧遺其樑棟而不知惜也! 惜者嘗怪興,大反之所為,而禮樂法度則一遵秦故,未嘗稍變。由今觀之 ,然後知蕭何之所以相,惟知之律令;而聖人之經,則棄而燒之 已久矣。此三代之治所以終不復見歟!嗚呼!方沛公入關 ,蓋《六經》絕續存亡之頃也。天下之詩書已亡,而惟博士官所職尚無恙。當是時,固舉九鼎之重而 繫之一髮哉!且夫聖人之經,其與之律令圖書,其為輕重大小何如也?設使蕭何能 與其律令圖書並收而藏之,則聖人之全經猶在也。嗚呼!彼蕭何者,真所謂刀 筆之吏(掌案牘小吏)矣!


劉大櫆(1698年-1780年),清代桐城(安徽省桐城縣)人,字才甫,號海峰,為「桐城派」代表。 應博學宏詞試,為張廷玉所黜,以教書為業,直到老年,默抑以終。劉大魁是桐城文派「三祖」之一, 是方苞的得意門生,也是姚鼐的老師。著有《海峰詩文集》、《論文偶記》、《評選唐宋八家文鈔》。

清代最具影響力而且影響文壇最久的文學流派,首推以方苞、劉大櫆、姚鼐為首的「桐城派」。 桐城派中,劉大櫆為文較喜歡鋪張排比。辭藻氣勢較方苞、姚鼐為盛﹐而雅潔淡遠則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