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子(上) (節選)

孟子

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
(六)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為君而有 (堯的異母弟,性情殘暴,品行不良);以瞽瞍為父而有 (瞍,舜的父親,愚眛無知,而被稱為瞽瞍);以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歟?」

孟子曰:「乃若其情 (從天生的性情來說),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材質)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以火銷金,外熔煉)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捨則失之。』或相倍蓰(五倍曰蓰)而無算(不可計數)者,不能盡其才者也。(人與人之間有相差一倍、五倍甚至無數倍,是由於沒有充分發揮他們的天生資質,所以才會差別人這麼多。)《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有物則有法則)。民之秉夷(秉執常性),好是懿德(喜歡美好的德性)。』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則;民之秉夷也,好是懿德。」


(十)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不當得而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逃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才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咄呼;呼,原文為"口+虖")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踐踏)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比喻俸祿之多)不辨禮義而受之(對於優厚的俸祿,不區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欣然接受它)。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昔者)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為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 是亦不可以已(止)乎?此之謂失其本心。(這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本心,朱注:羞惡之心)


(十一)

孟子曰:「仁,人心也(朱注:仁者,心之德也);義,人路也(朱注:路者,事之宜)。捨其路而弗由(捨棄大路而不走),放(亡失)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把亡失的心找回來)。」


(十六)

孟子曰:「有天爵者(天爵,上天賦予人爵位性,人人可以追求而得),有人爵者(人爵,指人君賦予的爵位)。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努人追求天爵,人爵自然會跟著而來)。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追求)人爵;即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